精准对接,高效便捷:面对复杂的社保政策与多变的缴纳要求,选择一家可靠的社保代缴机构至关重要。我们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与深厚的政策理解,为您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确保每一次代缴都高效、准确。小豆网从最初的线下业务开始,慢慢发展到17年开展线上业务,以过硬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操作流程,深得客户喜爱,发展至今已遍布全国130多个省市,总用户量达90w+。
记者从湖南省政府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发放生育津贴?如何计算难产、多胞胎生育和流产假的天数?女职工失业后如何发放生育补贴?如果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有了孩子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怎么办?……本次修改回应了上述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全文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1、第一条修改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平衡生育和避孕措施的成本负担。
2、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规定的程序设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3、第六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支定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基金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生育保险费率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7%具体缴费率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但超过0.七%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第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工作期间生育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期间,由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2.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每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本单位补足。
5、第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
6、第十三条修改为: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合法生育,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生育保险基金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7、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用人单位职工在本办法第十一条范围内生育节育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免费(注册费除外),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结算。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修改为: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向医疗保险代理机构申请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二)本人身份证;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失业妇女应当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明;
(五)委托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六)省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或多领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津贴。
九、将第二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协议医疗机构等单位或者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待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0、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机构改革部门成立或者名称变更进行相应调整。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改为卫生行政部门 ,将“行政处分”修改为“政务处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专业成就信赖,服务铸就品牌:每一次成功的社保代缴背后,都是我们专业团队的不懈努力与卓越服务的体现。小豆网期待与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见证彼此的成长与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