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员工可以直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选择离职,且这种离职属于法定解除权,员工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此外,员工在离职后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不仅可以直接离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离职过程中,员工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劳动争议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
员工在离职前,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或无法达成协议,员工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在离职时,应确保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