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转移并不强制要求本人亲自去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具体来说,办理异地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可以向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凭证》并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可以向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
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的转移申请后,会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核对相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然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到新就业地。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金和《信息表》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并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注意,代办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参保人签名的委托书前去办理。
此外,随着社保服务的数字化进程,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提供线上办理服务。例如,全国31个省份均已接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转移可以全程网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凭证也可以在线申领(部分城市支持线上申领)。因此,在办理异地社保转移时,可以先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是否支持线上办理,以便更加便捷地完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