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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社保办理人员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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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社保办理人员变更流程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和单位人员数量变更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一、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申报

参保单位在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关系及税务计算机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时,应在每月1-15日内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审核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审核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单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则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办理

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修改信息系统内相关信息内容,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入库。同时,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上报变更信息。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每月25-30日内统一将全市变更信息汇总后报相关地税部门进行变更。此外,每月16日至23日(正常工作日)医保窗口也可即时办理。
 

昆明社保办理人员变更流程

二、单位人员数量变更

申报

单位根据用工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每月1-25日。

用人单位人员调入及调出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就业人员(且该人员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未纳入失业信息系统的)的,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审核

办理时,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核对参保单位录入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信息采集软件的信息与所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材料齐全且条件符合的给予办理;不符合的,则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办理

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于每月1-15日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内完成参加失业保险新增人员登记,并将有关资料存档保管。

对于单位人员数量减少的情况,申报时需按照不同情况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退休人员审批表或死亡证明书复印件等材料。

另外,如果是社保经办人员的变更,流程可能略有不同,但一般也包括提交变更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变更结果以及签订相关协议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保办理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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