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热门政策资讯 » 正文

注意!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免费顾问指导
  • *
  • *
提交

定制服务,满足多样需求:不同企业、不同个体对社保代缴的需求各不相同。我们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满足您的多样化需求。小豆网拥有一支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随时为客户提供咨询、解答和协助。无论客户遇到何种问题或困难,小豆网都能迅速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确保客户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为做好山东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文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一、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三、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四、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退补。

  五、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退补。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

  来源:半岛网日照频道

期待与您的下一次合作:每一次的代缴成功都是对小豆网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我们衷心感谢您对小豆网的信任与支持,并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与您再次携手合作,共创更多佳绩。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豆网_ 社保缴纳_社保公积金个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 注意!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400-6898689

app下载

社保计算器

微信客服

电话客服

扫码下载小豆HRapp 一键快速参保

扫码添加专属微信客服

400-689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