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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申报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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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社保问题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随着灵活就业群体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能自己交社保吗”这一问题。今天,小豆网社保作为专业的社保代缴平台,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疑问。

  尊敬的客户:

关于2015年度申报北京市<a href=https://www.xiaodouhr.com/tags/709/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a href=https://www.xiaodouhr.com/tags/712/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社保缴费</a>基数</a>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6月5日-2015年7月25日

  二、缴费基数核定方法

  用人单位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应以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不设上下限。个人存档人员、在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缴纳社保费的个人,应向存档机构及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申报。

  三、不申报缴费基数如何变动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自2015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四、新缴费基数缴费时间

  各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申报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相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应按新的标准在缴费账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小豆网

  2015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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