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热门政策资讯 » 正文

江苏省超退休年龄职工受工伤 用人单位担责

免费顾问指导
  • *
  • *
提交

定制服务,满足多样需求:不同企业、不同个体对社保代缴的需求各不相同。我们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满足您的多样化需求。小豆网拥有一支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随时为客户提供咨询、解答和协助。无论客户遇到何种问题或困难,小豆网都能迅速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确保客户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已过退休年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是否有保障?工伤所指的“上下班途中”怎么界定?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施行,上述这些问题现在都得到了明确。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小豆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江苏省超退休年龄职工受工伤 用人单位担责

      按照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小豆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现在江苏对难以按缴费工资参保缴费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 元在项目所在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另外,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 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可是这个上下班途中到底怎么算?上班之前,送孩子上学了;下班后没回 家,而是中途去买菜了,算不算上下班途中?类似的问题曾经引起广泛讨论。这次修订,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 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出了意外也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赛骨折了,算不算工伤?现在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参加单位组织的吃喝玩乐、旅游时受伤了,则不能认定。

期待与您的下一次合作:每一次的代缴成功都是对小豆网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我们衷心感谢您对小豆网的信任与支持,并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与您再次携手合作,共创更多佳绩。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豆网_ 社保缴纳_社保公积金个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 江苏省超退休年龄职工受工伤 用人单位担责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400-6898689

app下载

社保计算器

微信客服

电话客服

扫码下载小豆HRapp 一键快速参保

扫码添加专属微信客服

400-689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