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热门政策资讯 » 正文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门诊特殊用药

免费顾问指导
  • *
  • *
提交

省心省力,安心之选:社保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但繁琐的申报、缴纳流程往往让人头疼不已。选择我们的社保代缴服务,意味着您可以将这些烦恼交给我们,享受更加省心省力的生活与工作状态。小豆网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和能力。在代缴过程中,小豆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的要求,确保代缴业务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增加了血友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部分用药,适当降低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并连续计算起付线等,并对新生儿参保进行了规定。《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门诊特殊用药

  《通知》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并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部分。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下半年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通知》增加血友病、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部分用药。规定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基金起付标准按对应的标准支付,住院次数在同一参保年度内不分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连续计算。第一次住院的,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300元、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每次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住院转诊患者的个人基金起付标准按第二次住院计算,对符合规定的住院转诊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由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以补差的方式收取;由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其住院起付线为零。脱贫攻坚期间(2020年年底前),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的个人基金起付标准为零。

  小豆网专注于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全国性跨区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社保、公积金代缴平台!参保热线400-6898-689。

守护每一份权益,传递每一份温暖:社保不仅是制度的安排,更是对每一位劳动者辛勤付出的认可与回馈。小豆网愿做您坚实的后盾,守护您的每一份权益,传递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豆网_ 社保缴纳_社保公积金个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门诊特殊用药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400-6898689

app下载

社保计算器

微信客服

电话客服

扫码下载小豆HRapp 一键快速参保

扫码添加专属微信客服

400-689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