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热门政策资讯 » 正文

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至5267元

免费顾问指导
  • *
  • *
提交

省心省力,安心之选:社保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但繁琐的申报、缴纳流程往往让人头疼不已。选择我们的社保代缴服务,意味着您可以将这些烦恼交给我们,享受更加省心省力的生活与工作状态。小豆网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和能力。在代缴过程中,小豆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的要求,确保代缴业务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甘皙)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北京市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的通告》,对因工致残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最高调整到5267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在调整标准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267元的,调整到526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213.6元的,调整到4213.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160.2元的,调整到3160.2元。

  调整生活护理费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据悉,生活护理费是指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要护理的,定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定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的,定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守护每一份权益,传递每一份温暖:社保不仅是制度的安排,更是对每一位劳动者辛勤付出的认可与回馈。小豆网愿做您坚实的后盾,守护您的每一份权益,传递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豆网_ 社保缴纳_社保公积金个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 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至5267元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400-6898689

app下载

社保计算器

微信客服

电话客服

扫码下载小豆HRapp 一键快速参保

扫码添加专属微信客服

400-6898-689